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2020年度换证审核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换证审核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登录系统完成2020年度业绩填报(换证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制作机构需按照国务院和总局关于企业信息归集的要求,填报“制作机构业务”--“一般信息变更”中的全部机构信息。信息缺失的持证机构,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2.2021年2月19日前,所有参加换证审核的制作机构自行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选择“统一用户登录”—“法人用户登录”,输入帐号和密码登陆后,选择“制作经营机构”—“制作机构业务”—“换证申请/月报”—“新建换证申请”,如实申报相关内容。
3.各制作机构必须按要求填报制作机构信息及《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各持证机构应当在《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中载明节目创作生产和经营情况、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情况、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等相关情况。
4.逾期填报通道自动关闭,机构过期未做审核视为不合格,不予审核或更换许可证。
二、后续换证事宜
在系统上通过审核的制作机构,请于2021年3月16日-19日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送至省广播电视局正门(转门)接待处,并于4月6日-9日至省广播电视局取回新许可证。
注意:为了保证安全,请勿将许可证原件邮递至省广播电视局,如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将由持证机构负责。
联 系 人:王婷(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电话:024-23251835 13804900645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