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管理处(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处)
-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
- 来源:辽宁省广电局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省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拟订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负责人:高原。联系电话:23261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