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规范保健品市场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建议》(第138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审核员
- 来源:辽宁省广电局
省市场监管局:
现就任立爽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健品市场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媒体保健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在辽宁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加强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播出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专题部署。每年我局均就我省广电系统开展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组的相关要求,做好全省广电系统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工作。二是全面组织自查整改。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省局指导下,组织督促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广告业务“自查、自纠”,全方位清理整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强化监听监看。省局责成专门机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对省市县66个播出机构、200个频率频道,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重点监听监看。对发现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第一时间进行严肃处置。四是引导结构调整,加强公益广告的播出。省广电局通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制作展播活动,组织各级广电媒体调整、优化广告结构,着力探索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融合发展的路径,以期赢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提升媒体的社会公信力。通过上述措施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在我省广电媒体已经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今后,我局将继续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执法,根据保健品市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治理重点,发挥管理合力。同时继续引导各级播出机构提高媒体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多做相关内容节目栏目,给予广大受众正面宣传指导。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