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善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4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审核员
- 来源:辽宁省广电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省人大建议办理要求,现将我局对2021年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34号《关于加强和改善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落实我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巩固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舆论阵地,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顺畅传入千家万户,我局近年来积极推进有线电视覆盖工作,与贵厅联合加强对有线电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
2020年3月,我局与贵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城乡小区有线电视网络的施工,要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GB/T51265-2018)等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检测、验收。城镇老旧小区有线电视改造要符合《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配合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按照“幸福生活和美好环境共同缔造”的理念,积极做好老旧小区的有线电视升级改造工作。
实际工作当中,我局积极按照贵厅关于《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全省各级有线网络运营机构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保障,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根据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有线电视传输覆盖为专网,责任界面清晰,区域性有线电视运营机构对辖区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函告。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