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儿童近视筛查、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第146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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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现就陈弘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近视筛查、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陈弘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近视筛查、防治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建议,对于保护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于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意义重大。
作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省广播电视局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宣传优势,积极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尤其是依托辽宁广播电视台省级广电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新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辽宁广播电视台将通过教育·青少频道的《新知》和《新知开讲》等栏目,持续关注青少年健康,特别是近视眼防治、用眼卫生等问题,积极与学校、医疗部门联系,邀请专家讲解,宣传青少年用眼健康常识和方法,积极推动青少年健康用眼,营造各方参与、专家指导、学校与家庭教育、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青少年近视防控氛围。
此上答复意见。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