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网红电商经济建议》(第141114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商务厅:
现就郑广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红电商经济建议》中涉及我局的相关内容,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随着电商经济的快速发展, 网络直播类内容大量涌现,各类网络平台及从业人员数量增加,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我局根据职能分工,着力做好电商行业发展的相关监督、扶持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宣传引导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引导电商直播平台积极研究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传播正能量,遏制直播中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2022年,指导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网络视听节目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语言文字的使用,提倡网络直播节目用语文明、规范,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平台管理
一是自查自纠。督促指导省内开展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等,强化行业自律。二是规范管理。组织各地开展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备案,掌握平台基本情况。三是有效监测。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对网络视听节目实行监看管理,确保导向安全。严格依照相关审核依据审核网络视听节目中的违规内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积极推进我省电商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组织业务培训
一是举办辽宁中部片区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广电视听联盟短视频创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内优秀媒体账号运营负责人、媒体舆情领域专家以及平台方短视频运营代表等,通过实例讲授如何打造MCN矩阵号、如何孵化直播百万账号,从传统媒体转型新媒体运营的经验等,培训内容极具实用性。二是辽视新媒体与快手融媒研修院建立合作,成为“辽宁快手融媒研修院”,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式建设打造兼具前瞻性、行业性、实操性、持续性的培训孵化体系,加速赋能行业转型与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为辽宁电商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