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推进我省“双减”政策有效落实的有关建议》(第026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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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现就汪孝男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双减”政策有效落实的有关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推进实施“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省是“双减”工作全国试点省份之一,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我省通过采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多项措施,“双减”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教学一线政策宣传欠缺深度、选择性执行“双减”规定等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促进我省“双减”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针对汪孝男委员提出的“深化‘双减’政策纵深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作为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我局将与省教育厅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织协调相关广电媒体,加大对“双减”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深入宣传各地“双减”政策实施后的有效成果,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继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发挥好辽宁广播电视台省级媒体优势,充分利用重点广电新闻栏目、北斗融媒矩阵、东北新闻网等全媒体平台,加强我省“双减”工作宣传。2021年以来,辽宁广播电视台通过《辽宁新闻》《全省新闻联播》《第一时间》《说天下》《直通市县区》等重点新闻栏目精心策划并制作了一系列“双减”工作主题报道50余篇,并利用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关“双减”报道169篇,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双减”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辽宁广播电视台继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安排部署,利用全媒体资源优势,持续做好关于中央“双减”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全面报道我省教育领域落实“双减”工作取得的成效,着重宣传我省青少年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的先进做法,引导教育回归育人本质,并在东北新闻网开设专栏,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件,加大“双减”工作宣传力度,为我省“双减”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我局联系人:宣传管理处,杨阳,联系电话:024-23251772。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