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社会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39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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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
现就刘颖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社会企业发展的建议,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家活力,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快社会企业发展,对于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刘颖委员提出的要加大优秀企业典型宣传,树立企业家精神“风向标”,加大宣传优秀企业家创业历史和奋斗事迹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作为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我局将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织协调相关广电媒体,加强对我省现代化企业宣传,重塑和弘扬辽宁现代企业家精神,推动辽宁企业更好发展,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进一步发挥好辽宁广播电视台省级媒体优势,充分利用重点广电新闻栏目、北斗融媒矩阵、东北新闻网等全媒体平台,认真做好优秀企业典型宣传,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业历史和奋斗事迹,并重点围绕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培育适应企业家生存发展环境推出重要举措进行宣传报道。辽宁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发挥频率资源优势,多年来坚持举办辽宁企业家春晚,弘扬辽宁企业家创业创新的发展精神,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业事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将继续举办下去,持续弘扬辽宁企业家精神,为全省上下干事创业、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局联系人:宣传管理处,杨阳,联系电话:024-23251772。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