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0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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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洁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中涉及我局的相关内容,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多方面沟通协作,健全机制体制、加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省广电局将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对以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加强创作引导,严格监测监管。
一、规范节目内容创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监督引导全省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在制作未成年人节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泄露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隐私信息,不宣扬童星效应,不炒作明星子女。
二、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净化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环境。指导省监测中心开展日常监听监看和专项检查,防止过度娱乐化,避免血腥暴力、低俗媚俗等不良节目内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三、扩大宣传报道范围,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指导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新媒体“1+4”矩阵制作播出节目、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相关知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