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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8日

来源:

编辑:辽宁省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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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广电局,辽宁广播电视台:

  为提升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播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全省广播电视技术创新发展,省广电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包括语言类、音乐类、戏曲类、广播剧类、片花类、广告类、环绕声类共7类节目。

  2.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评定:各参评单位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的播出节目。

  (二)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高清录制技术质量评定:新闻、专题、综合文体类节目。

  2.高清视频图形制作评定:片头、短片和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

  3.高清播出技术质量评定:辽宁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辽宁新闻》和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新闻联播》节目。

  4.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评定。

  二、申报办法

  根据《关于修改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 和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 的通知》(辽广科字〔2025〕8号)的相关要求,各市广电局负责统一组织本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评项目的申报工作,辽宁广播电视台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参评单位登录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dj.l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2026版申报表格。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1.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参评节目首播时间要求

  申报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并播出,节目的首播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

  (2)广播播出技术质量项目参评节目录制时间要求

  申报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录制时间为2026年6月1日5:50至7:30。

  2.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参评节目时间要求

  申报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并播出,节目的首播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

  (2)电视播出技术质量项目参评节目录制时间要求

  申报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录制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8:45至19:45。

  (二)申报要求

  1.广播节目技术质量评定

  申报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的音频文件以百度网盘方式上传,并将下载链接地址及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lngdkjc_bc@163.com。其中,申报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音频文件和申报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音频文件均需在2026年6月2日16:00前上传完毕,相关纸质材料应于2026年6月2日16:00前寄出。

  2.电视节目技术质量评定

  (1)申报电视节目高清播出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载体为专业蓝光盘或PII卡。申报电视节目高清录制技术质量项目、高清视频图形制作项目、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项目的节目载体为移动硬盘(节目可集中存储在移动硬盘中),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依次进行录制。

  (2)申报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电子版材料须发送至邮箱lngdkjc_tv@163.com。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电子版支撑材料可以存放在硬盘介质中。申报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的节目电子版材料应于2026年6月2日16:00前上传,参评介质及相关纸质材料应于2026年6月2日16:00前寄出。

  3.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广播评定办法》、《电视评定办法》要求申报节目和人数。

  4.网络视听作品可参与录制类技术质量节目评定。

  (三)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做好申报节目的审定工作,节目一经上报不予变更。

  2.各类别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上报,两者缺少其中之一,将不予参评。

  3.邮寄申报材料时间以当地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联系人及电话:陈璐 024-83218932 13654970377

  2.申报材料纸质版的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0号辽宁广播电视台广播技术部,陈璐 收(信封上注明“广播节目技术质量项目”字样),邮编:110003。

  3.广播节目技术质量推选活动评定工作咨询电话:

  陈璐 024-83218932 13654970377

  (二)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

  1.联系人及电话: 孙雨 024-23186377 13998138313

  2.申报介质及纸质材料的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辽宁广播电视台技术管理部,孙雨 收(信封上注明“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项目”字样),邮编:110082。

  3.电视节目技术质量推选活动评定工作咨询电话:

  姜明 024-23186794 13940141104

  (三)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科技处)联系人

  翟振华 23251379 13840493516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附件:1.广播类申报表格

                          2.电视类申报表格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