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电局,辽宁广播电视台,全省广电视听制播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丰富内容创作生产,推出更多“辽字号”广播剧优秀作品,省广电局决定举办2026年度辽宁省优秀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广播剧应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首播的作品,申报机构应为作品版权所有者。往届进入终评但未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
二、作品要求
参评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一)坚持正确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正创新,创作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佳作。
(二)推进创新创优。遵循广播剧创作生产艺术规律,下大气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多创作带泥土、沾露珠的优秀作品;提倡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创新创优叙事表意方式方法,努力锻造具有辽宁特色、全国影响、听众美誉和专家好评的广播剧品牌。
(三)制作符合规范。报送作品符合广播剧创作与播出标准,以音频形式呈现,具备完整剧情、人物、音效与配音,结构清晰、制作规范,适合传播。
(四)确保版权权益。报送作品必须是可公开播出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参赛作品一经入选,省广电局有权免费享有在全媒体的展播权。
三、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与初审、作品评审、作品展播、授权说明四个部分。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由省广电局主办,下设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活动全面工作。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专业权威,特设专家评审组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一)作品征集与初审。各市局组织所辖市县(区)台广电视听制播机构、广播剧创作生产机构进行申报,并负责将推荐作品报送省局。辽宁广播电视台直接将推荐作品报送省局。省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作品进行材料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作品评审。省广电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议,推选出最终入选作品并公示。
(三)作品展播。省广电局将组织各市县(区)台集中开展全省广播剧公益展播。
(四)授权说明。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参与全省广播剧公益展播,申报机构在申报前应对节目的播出权限进行确认。已授权网络独播或会员付费收听的作品参评,应提交播出平台授权同意公益展播的相关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指导申报机构认真填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优中选优,推荐契合主题、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报送选题的题材、数量不限。
(二)选题申报
完整填写《2026年度辽宁省优秀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选题申请表》(附件1),提交Word 电子版,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文件命名为“《作品名》-选题申请表-申报机构”。
请于4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ngddsj9201@163.com。
(三)成品剧目
1.完整填写《2026年度辽宁省优秀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成品剧目申请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作品名》-成品剧目申请表-申报机构”。
2.成品剧本(纵向页面、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和3号仿宋正文),文件命名为“《作品名》-成品剧本-申报机构”。
3.主创演职人员名单(标明具体分工),文件命名为“《作品名》-主创名单-申报机构”。
4.成品音频(格式为MP3或WAV),要求声音清晰、音频流畅。文件命名为“《作品名》-成品音频-申报机构”。
除电子音频外,以上材料提交Word 电子版,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成品剧本另需加盖骑缝章。请于9月30日前将汇总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ngddsj9201@163.com。
联系人:张芷若,电话:024-23261003,024-23251597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 附件1:《2026年度辽宁省优秀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选题申请表》
2:《2026年度辽宁省优秀广播剧征集展播活动成品剧目申请表》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