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播电视局,各市(行业)作协,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作家、影视创作爱好者: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已经开始。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作家协会负责本地区剧本征集和作品初评。为做好辽宁地区参评作品的征集审核、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4月至10月
初评时间:2026年11月至12月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渠道
请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版《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扫描PDF版本)发送指定邮箱。
辽宁地区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发送至辽宁省广播电视局邮箱:lngddsj9201@163.com。
作协会员发送至辽宁省作家协会邮箱:lnzxclb2024@163.com。
提示:同一部作品仅限报送其中一家初评单位,不可重复发送。
四、其他事项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相关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24-23251597,周琳璐(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024-88501713,邢东洋(辽宁省作家协会)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