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旅广电局、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省监测台: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全省广播电视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遵照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省广电局研究决定,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迅速安排播出《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号》,播出安排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播出时间及频率频道安排
1.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卫视每天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在重要的新闻栏目或收视率较高的节目前播出,每天至少播出3次;辽台其他频道每天安排在重要节目前播出,每天至少播出3次。
2.辽宁交通广播、经济广播等各频率每天在重要的新闻栏目或收听率较高的节目前播出,每天至少播出3次。
3.各市、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照执行。
4.播出起止时间。从2月1日早上开始播出,至少播出1周时间,后续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安排好第一套电视节目和交通广播等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强的频率频道播出,实现最佳传播效果。
2.各市局负责将此通知转发到本辖区内的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3.省监测台做好以上内容播出情况的监测工作,及时向省局报告全省广电机构播出情况。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