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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广播电视广告监管指导意见联合部署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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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辽宁省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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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从严做好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联合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专题广告管理。严禁播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广告;严禁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违法违规广告;严禁播出超时超长的专题广告。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养生类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严格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严格对医疗养生类节目进行审核;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广告;严禁节目中间存在宣传或联系电话等信息。三是从严从紧做好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就从严从紧做好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和安排。

  为推动《指导意见》在各地各部门落地落实,省广播电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联合制发方案,决定于4月10日至7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百日行动”分部署整改、集中整治、督查总结三阶段进行,重点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医药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依法查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省广播电视局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采取加强监测、共同约谈、实地督导、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大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机构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广告的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行为和播放秩序,营造良好广播电视广告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