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5日
来源:审批处(法规处)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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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及原聘法律顾问履职考核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聘任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贾晓东律师为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1年,自2026年6月21日起至2027年6月20日止。
现予以公告。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