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电局,辽宁广播电视台,北方联合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人民艺术剧院,各相关机构:
依据《辽宁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扶持和奖励办法(暂行)》,经全省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作单位(个人)申报、省广电局审核,拟对19部2025年度获奖或在有关平台首播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省广播电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3日
电话:024—23251772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 附件:拟奖励的2025年度获奖或在有关平台首播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名单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9月16日